湖北利川首家企业办理“歇业备案”登记 DATE: 2024-11-24 03:52:13
中国消费者报武汉讯(牟爽 记者吴采平)3月1日,歇业备案《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湖北首设“歇业”制度,利川明确因自然灾害、企业事故灾难、办理公共卫生事件、登记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而遭受经营困难的歇业备案市场主体,可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湖北3月7日,利川记者从湖北省市场监管局获悉,企业该省利川市市场监管局已为辖区内一家企业办理了“歇业备案”登记手续。办理
3月3日下午,登记利川品界生活科技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锦凤向湖北省利川市登记注册窗口提交了歇业备案材料,歇业备案现场办理了企业“歇业备案”,湖北该企业也成为《条例》实施后湖北省首家完成“歇业备案”的利川企业。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吴锦凤带着营业执照来到窗口咨询企业注销业务,表示公司受疫情、资金等影响,经营颇为困难,为了减少经营成本,想要注销。利川市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股股长介绍道:“《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支持有经营困难的企业歇业一段时间,也就是办理‘歇业备案’登记,这样可以给企业发展一个缓冲的机会。在歇业这段时间调整企业的经营策略,说不准企业可以迎来新的发展机遇,而且最长可以歇业3年。”
听完唐玉琴的介绍,吴锦凤当即表示要办理“歇业备案”登记。唐玉琴随即安排工作人员为当事人全程帮办,并成功完成了该公司的“歇业备案”登记。
唐玉琴还表示,歇业制度为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提供缓冲性制度选择,可以有效降低市场主体维持成本,有利于助企纾困。该局为办理“歇业备案”业务提供一对一服务,无需预约,即来即办,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确认并当场登记。
《条例》指出,市场主体在歇业期间开展经营活动的,视为恢复营业,市场主体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市场主体歇业期间,可以以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代替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
另外,针对一些不法分子提交虚假材料,尤其是冒用他人身份骗取登记,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况,《条例》和《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了撤销虚假登记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应的惩戒措施。市场主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公示年度报告和登记相关信息,歇业的市场主体也不例外。如果未按规定进行年报,将会被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为了让新制度落地落实,在《条例》和《实施细则》实施之前,湖北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各地市场监管局进行登记注册审批工作人员培训,唐玉琴就是在此期间接受的线上、线下培训。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湖北政务服务网目前正在努力“上新”市场主体“休眠”“歇业”业务板块,进一步完善系统后,遇到困难的市场主体可直接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进行申报,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让更多的市场主体因新制度受惠。
责任编辑:赵英男